第468期|2017.11.27|記者:王政
台北市公會呼籲修正遊覽車雙駕駛輪班新制

▲(左起)台北市旅行公會理事長吳志健、副理事長柯牧洲。

為台灣觀光千萬市場築底 旅遊業應適用四週彈性工時 呼籲落實旅遊安全核心價值 藉助科技從源頭管理做起

交通部觀光局上週修正公布「旅行 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旅 遊團品質注意事項」,未來7天6夜以 上行程,需具備2位駕駛輪班,以配合 一例一休制度,新法將於12/1正式上路。

但由於此新制相對面臨許多問題, 舉凡司機總額不足、商品成本提升等問 題,為此,台北市旅行公 會特別於11/ 21舉辦記者會,期望能針對法規進行修 整,藉此符合市場現況,為產業創造更 友善的環境。

台北市旅行公會理事長吳志健表示, 目前市場所面臨到的最大問題是大量缺 乏司機,原因包括陸客團減少後讓不少 司機轉行,以往陸客團1位司機平均1個 月接3團左右,可滿足基本收入,陸團 減少後,造成司機收入大減可能轉投計 程車等行業。

同時,由於政府對駕駛的控管很嚴 格,必須要持有遊覽車客運駕駛人駕 照,因此讓缺額無法立即大量補上。根 據觀察,目前台北市及新北市遊覽車公 司的現況是「車比司機多」,預估每家 遊覽車公司平均缺少2~3位,雙北整體 預計司機缺額達近千位以上,若推估到 全台,將有5,000位左右的缺額,因此希 望觀光局能重新審視該項規定。

吳志健強調,觀光局修正「旅行業 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旅遊團品 質注意事項」, 是所有旅行業及 遊覽車業者提升服 務品質的共同努力 目標,旅遊安全更 是所有從業人員的 核心價值與重點指 標,但建議有關當 局能審視目前環 境,為業者創造更 友善的操作市場。

接送機換員方式不可行 責任歸屬成問題之一

吳志健表示,針對新制部分有建議業 者可採取接送機來更換司機,但就實務 部分,陸客觀光團大宗是8天7夜為主, 實務上早班接機行程可能往中部移動, 不可能回到台北市休息,隔天如何更換 司機?晚班接班基本上會在機場附近住 宿,隔天如何更換司機?除增加成本也 增加人員,送機部分也是同樣的情況。

此外,觀光局管考通報系統行之已 久,更換駕駛若司機臨時有事,或身體 不適而需更動,來不及通知旅行社、觀 光局,責任歸屬為何?這都是需要審視 的部分。

呼籲源頭管理 科技導入可縮減問題

目前政府正鬆綁勞基法並調整彈性工 時,台灣已邁入千萬旅客觀光市場,因 此旅遊產業更須列入4週彈性工時的行 業別,別讓7天6夜更換司機的規定,變 成業者為了避開法規,濃縮目前陸客觀 光團最大宗的8天7夜。

吳志健特別指出,而現在國際許多 科技管理的方式可監督遊覽車司機的工 作狀況,例如防瞌睡裝置、晶片刷卡、 眼球辨識、酒駕吹氣裝置等保障行車安 全。呼籲政府應由源頭管理,完成安全 控管,而不是要求雙駕駛。

吳志健指出,遊覽車是旅客旅遊的重 要交通工具,安全考量必須擺在第一, 勞動工時必須更加嚴謹,8+4小時或手 握方向盤時數更須嚴格執行,但相對也 須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如景區可設置 駕駛休息中心,市區部分則提供充裕的 大型客車停車場,除了可減少遊覽車繞 路塞車,降低空汙之餘也能讓駕駛員得 到充分休息。

監理所認定車身標示雙駕駛違法 建議尋求配套解決方式

台北市旅行公會副理事長柯牧洲表 示,依據監理所的公路法指出,遊覽車 車體必須標明駕駛姓名,若這樣兩個 名字並列,會辨識不清是誰負責開車, 將會堅持開罰9千元。在運管規則第19 條當中,違反時適用公路法處9,000至 90,000元罰鍰。

此外,監察院2010年指出尚無法源強 制業者執行、長途客運是否配置雙駕駛 或於中途轉運站替換駕駛之措施,因此 建議政策應有配套幫忙解決。

台北市旅行公會歲末聯歡晚會,敬邀會員共襄盛舉
時間:2017/12/28(星期四)晚間18:30
地點:典華餐廳6樓(台北市植福路8號)
每家公司可派1人參加並請於12/8前報名,12/18起郵寄參加者入場暨摸彩券,當日憑券入場並於現場領取桌次證,若欲與熟識同業共桌,請於當日同時到場,因會場停車位有限,請儘量搭乘大眾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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